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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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根据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要求,现就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市级机关各部门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信息采集内容
所有在编人员的基本信息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信息采集表共2份:《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信息采集表》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信息采集表》(请按信息表数据输入说明填写)。
三、信息采集方式
信息采集Excel电子表格通过市协同办公系统发送给各主管部门,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的信息采集工作。电子表格下载后直接使用,请勿另行制表或修改表格格式,以规范的单位全称作为电子表格文件名,录入本单位在编人员的各项基本信息。
四、信息采集要求
1、要确保工作责任到人。机构编制信息采集工作是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的基础和前提,关系到今后各单位用编审核、核拨经费、办理人员社保手续等各方面事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2、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机构编制信息采集工作,仔细阅读人员信息采集说明,按要求填报人员信息,加强审核校对,并要通过一定形式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3、确保信息按要求报送。主管部门需对所属单位的信息采集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市编委办监督检查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联系人:卞少嘉,联系电话:88016195 。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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