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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4-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编委办

  市级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根据省编委办《关于开展市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浙编办发[2012]5号)和市委办 市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1]84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开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编外用工调查工作,全面摸清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基本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编外用工的管理办法,加强编外用工的管理,规范编外用工的行为,合理有效配置资源,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调查范围和内容
  (一)调查范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机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市直各事业单位。
  (二)调查内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从事岗位、聘用情况、工资待遇、批准单位、经费来源等(详见附表)。
  三、调查工作步骤
  (一)用人单位自查。在2012年4月15日前,由各用人单位自行摸底调查后,填写《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调查汇总分析表》(附件一)、《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调查表》(附件二)和编外用工管理意见建议书面材料各一份送市编委办。其中,部门所属的用人单位将《汇总分析表》、《调查表》和编外用工管理意见建议书面材料一式二份报各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二)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在2012年4月20日前,由主管部门对所属用人单位情况进行审核,并如实汇总填写《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调查汇总分析表》(附件一)一份,连同所属用人单位《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调查汇总分析表》、《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调查表》和编外用工管理意见建议书面材料各一份送市编委办。
  (三)有关部门实地调查。在2012年4月30日前后,市编委办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对编外用工较多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进行重点调研。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此项工作。
  (二)认真填写,按时报送。各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外用工要彻底摸清底数,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调查表和书面材料在4月20日前送市编委办的同时,将电子表格和书面材料发送到绍兴市协同办公系统市编委办邮箱。
  附件一:《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调查汇总分析表》
  附件二:《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调查表》
  联系电话:85099816、85140720
 
  绍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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