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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创新供给机制推进公用事业机构实行“管干分离”

日期:2013-07-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中国机构编制网

  近年来,厦门市积极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对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垃圾清扫、清运、处理、公路桥隧养护等劳动密集型的公用事业单位实行“干管分离、“以事定费”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竞争上岗实现“干管分离”。在精简编制的基础上,按25%的比例划入管理人员岗位,75%划入作业工人岗位,进入管理岗位人员实行竞争上岗。管理岗位人员只承担管理职能,不再承担作业服务职能。原编内人员没有进入管理岗位的,其工作进入作业服务岗位,可保留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和档案,至退休后按事业单位身份享受待遇。

 

  精简人员推行“以事定费”。在编制管理上,管理岗位人员编制在核定的编制数内可进出,作业岗位人员不核定编制,人员只出不进,编制数随实有人员的自然减员而递减。在经费管理上,管理岗位人员编制拨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作业岗位人员按原在编人员只拨给人员经费,不安排公用经费。

  优化分配提升工作效率。管理岗位人员按差额拨款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进行严格管理,作业岗位人员可在工资总额内实行多种分配形式的改革。公用事业单位实行“干管分离、“以事定费”改革后,有效地调动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降低了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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