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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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根据工作要求和安排,认真抓好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 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2日
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 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集中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绍市委发〔2013〕4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有效控制政府运行成本,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绍市委办发〔2013〕71号)精神,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谁用工、谁清理”和“分步到位、稳妥处置”的原则,以2013年3月底摸底调查时单位上报的编外用工人数为依据,只减不增,并通过今明两年的集中清理,使现有编外用工总数减少10%以上,其中今年减少5%以上。对于确因工作需要保留的,应重新进行申报核准,实行规范管理。 二、范围和对象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中现有编外用工(不含开发区代管镇、街道)。 三、主要任务 1.岗位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对现有编外用工的岗位情况进行清理。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涉密等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用工;保安、保洁、绿化、食堂等后勤服务类岗位一般应采取政府服务外包形式,面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 2.人员清理。在岗位规范的基础上,机关事业单位对下列人员应予分步清理规范: (1)在限制使用岗位上的编外用工,合同期已满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予清理规范;合同期未满的可以通过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调整使用岗位。 (2)可以通过服务外包购买服务的保安、保洁、绿化、食堂等后勤服务岗位的编外用工,应予清理规范。 (3)对合同到期、临时性工作已完成以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情况的编外用工进行清理规范。 (4)对于既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又未实现劳务派遣的编外用工,应予清理规范。 (5)机关事业单位对照相应的编外用工控制数标准,对超出控制数的编外用工进行清理规范。其中,涉及执法辅助、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等辅助岗位使用编外用工数量较多的用人单位,先按现有编外用工总数减少10%以上的目标进行清理规范。 3.经费清查。对编外用工经费渠道、经济科目列支等情况进行清查, 严禁挤占办公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经费用于编外用工经费支出。 四、具体安排 2013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从8月底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申报审核、组织实施、检查整改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8月30日前)。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 2.申报审核阶段(2013年9月1日至10月20日)。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制订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提出编外用工保留和清退计划,明确留用和清退对象,填写《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计划表》(附件一、二)、《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拟清退人员名单》(附件三)。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和相关表格,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9月30日前报市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清理规范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联系电话:88016195)。其中,涉及执法辅助、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等辅助岗位使用编外用工数量较多的单位,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编外用工使用控制数申请,制定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 清理规范工作办公室按照“绍市委办发〔2013〕71号”文件精神,对各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市编委办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按相关规定提出编外用工控制数建议,经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程序上报核准。 3.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0月21日至11月底)。经清理规范工作办公室核准的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由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做好具体的清理规范工作。今年的清理规范工作情况和《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保留人员名册》(附件四),由主管部门汇总后于11月底前上报清理规范工作办公室。 4.检查整改阶段(2013年12月)。清理规范工作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上报的清理规范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对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对于列入2014年度清理计划的编外用工,各主管部门和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抓好落实,清理规范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于2014年11月底前报清理规范工作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事业单位要把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作为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活动和切实加强财政供养人员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使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有效保障用人单位和编外用工的合法权益。 2.依法清理,规范用工。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精神,做到依法清理,规范用工,在清理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清理规范工作平稳有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3.分步实施,长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要将分步实施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落实专职人员,认真及时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对弄虚作假、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到位、未经核准或超额使用编外用工等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一: 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计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领导签字: 联系人: 电话: 注:1.本表一式3份,一份报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报主管部门,一份单位留底; 2.“控制数”先由各单位按《意见》规定的类别和比例自行测算,需采取“一事一议”办法核定控制数的单位,另行提交书面申请。
附件二: 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计划汇总表 主管部门(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领导签字: 联系人: 电话: 注:1.本表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清理办,同时上报电子版。 2.“控制数”先由各单位按《意见》规定的类别和比例自行测算或提出申请,若为“一事一议”单位或医院,可不填“测算比例”一栏。 3.医院的控制数须由主管部门核定,其他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
附件三: 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拟清退人员名单 主管部门(盖单):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领导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本表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清理办,同时上报电子版。 2.清退原因请填写:“岗位清理”、“超退休年龄”、“超控制数”等。
附件四: 绍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保留人员名册 单位名称(盖单): 核定编外用工控制数: 名,驾驶员 名
注:1.按清理规范要求,确因工作需要保留的编外用工,要重新申报核准。此表请于2013年11月30日前报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 2.以下内容请填写数字代码:“用工方式”(单位自聘1,劳务派遣2,其他3),“经费来源”(财政1,自筹2,混合3); 3.“岗位类别”请按工资经费标准规定的岗位类别填写,“月缴社保金”不含个人部分。 领导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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