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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0-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编委办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提高党政机关网站安全防护水平,保障和促进党政机关网站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1号)和省编委办、省网信办《关于转发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编办发〔2014〕29号)精神,现就全面开展市级部门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与内容

  (一)  实施范围

  市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与事业单位。

  (二)实施内容

  1、已设立或拟设立网站的党政机关需开展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

  2、已设立或拟设立网站的事业单位需开展网上名称规范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

  3、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的内容包括单位资质与联系人、网站名称、网站域名等内容;网站标识是指包含可公开的单位基本信息和网上名称信息等内容并显示在网站显著位置的电子标识。

  二、主要工作

  (一)市级党政机关需开展的工作内容

  1、域名注册

  已开设或拟开设的党政机关网站,要求必须注册使用“.政务”或“.政务.cn”中文域名。对于尚未申请注册的,请按中文域名申请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具体参见绍市编办〔2012〕88号《关于做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已完成注册的,要求加强对已注册域名的管理,确保处于有效状态。

  党政机关网站需要同时保留英文域名的,只允许注册使用“.gov.cn”域名,其他类英文域名停止使用。

  2、党政机关网站开办资格申请

  在中文域名成功注册使用后,通过“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http://www.conac.cn)提交网站开办资格申请,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在通过网上初审后,以机要交换形式将相关申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函和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申请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网站标识加挂

  网站开办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后,举办单位通过“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获取网站标识的代码,并加挂于本部门党政机关网站页面的底部。

  (二)市级事业单位需开展的工作内容

  1、域名注册

  已开设或拟开设的事业单位网站,要求注册使用“.政务”或“.公益”等中文域名。对于尚未申请注册的,请按中文域名申请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具体参见绍市编办〔2012〕88号《关于做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已完成注册的,要求加强对已注册域名的管理,确保处于有效状态。

  “.政务”或“.政务.cn”域名只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申请注册,且申请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网站标识加挂

  在完成中文域名注册后,通过“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提交标识申请,并在系统平台内补充完善相关信息,获取网站标识的代码,最终将网站标识加挂于本单位网站页面的底部。

  三、时间安排与联系方式

  (一)时间安排

  1、全面启动与集中审核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2月)

  (1)各市级党政机关10月底前完成党政机关网站开办资格复核申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11月底前完成集中审核,市级党政机关于12月底前完成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挂载工作。

  (2)各市级事业单位12月底前完成网上名称规范和网站标识挂载工作。

  2、常态化管理阶段(2015年1月以后)

  各市级党政机关拟开设网站或对已开设网站相关信息进行变更,需即时申报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单位在线申请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网站开办主体单位应当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标识挂载。

  (二)联系方式

  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市机构编制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88207231;

  域名注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联系电话:85120370。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是促进党政机关网站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党委、政府自身建设,推行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落实责任人,按要求有序推进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

  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并不是一项阶段性工作,而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探索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促进管理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

 

  

附件: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办法

 

  绍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绍兴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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