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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

日期:2015-07-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编委办

  一、办理事项:

  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分类改革;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区、县(市)相当于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区、县(市)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类别、编制、规格和名称。

  二、办理流程:

  1.市级机关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区、县(市)上报事业机构编制专题请示;

  2.市编办领导批示;

  3.对事业机构编制请示内容进行整理、了解、核实,提出初步建议;

  4.提交市编办审议,权限内的审议决定后,市编办行文批复。

  5.提交市编委审议,根据审议决定,或市编委行文批复;或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编委代理行文报省审批;或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编委行文批复。

    三、联系方式

    地址:绍兴市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绍兴市曲屯路368号1010室) 电话:85140720

 

05、事业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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