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积极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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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公益事业发展,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日前,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试点促进民办公益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试点工作。 一是实行试点先行,分类推进改革。先行在公益服务需求量大、社会关注度高、条件相对成熟的教育领域开展试点。重点选择1-2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民办教育公益服务机构作为首批试点对象。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其他公益服务领域拓展。 二是试行“先照后证”,规范登记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筹建的民办公益服务机构,需要明确事业单位法人主体资格的,在筹建期内可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只能开展与筹建工作相关的业务活动;取得正式执业资质后,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办理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按执业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三是明确政策扶持,健全保障措施。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公益服务机构,除经费财政不保障、人员财政不供养外,执行事业单位相关政策并在社保、收费、土地、税收等方面享受政府鼓励民办公益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四是创新管理方式,健全管理机制。在落实法人自主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登记管理实地核查、专案检查、信用记录及绩效评估等监管方式创新,加强对各类事业单位的规范管理,确保民办公益服务机构的公益属性不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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