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编委办当好落实主体责任的践行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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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诸暨市编委办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为重点,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当好落实主体责任的践行者。 一是强化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到人。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等主要任务,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任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全面责任、直接责任和首要责任,其他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签订“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书”,班子成员与科室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都能够定期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心谈话,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强化预防腐败,落实廉政常态。利用”党员大会”、“周一政治学习”和“微党课”等载体,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逐条逐句读原著、读原文、悟精神,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等廉政规章,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镜鉴》等,使廉政“免疫力”进一步增强,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风廉政修养。 三是强化机关效能,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实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做好领导干部诺廉评廉工作,做好领导干部工作日志公开公示管理,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形成权力的相互监督。严格执行办机关内部制度,根据制定好的《编委办工作人员问责办法》抓好干部“干净干事”的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肃值班纪律和办公纪律,主职领导定期抽查机关效能情况,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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