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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编办“三举措”优化乡镇管理体制

日期:2017-10-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上虞区编办

  

  上虞区编办积极践行“放管服”改革要求,统筹区乡条块力量,优化行政资源配置,着力构建权界清晰、功能集成、扁平一体、运行高效、执行有力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和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印发《关于优化设置乡镇街道内设机构的意见》,统筹设置乡镇党政机构,整合事业单位。全区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能归口,统一设置综合性办公室,改革整合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按“7+X”模式设置,其中“7”为必设机构,“X”为选设机构,结合乡镇(街道)的不同实际,人性化合理设定选设机构组成。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一中心”,即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原“三中心”人员编制全部划入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实行虚拟化管理,具体岗位落实到“7+X”个内设机构中。

  二、加强编制使用保障。探索使用周转编制,印发《绍兴市上虞区周转编制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对乡镇编制动态管理、调剂使用。明确周转编制使用条件及使用期限,加强乡镇街道空编、缺编情况预测分析,严格审核把关乡镇周转编制使用申请,满足条件的给予周转编制保障,解决部分单位因退休人员相对集中导致人员与编制之间的阶段性矛盾。截止目前,共审批3个乡镇共计3名周转编制。

  三、扩大服务管理权限。会同区发改局、区便民中心(审管办)梳理适合下放到乡镇(街道)的涉及经济发展、开发建设、城乡面貌、服务民生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事项清单,提交区委办印发《关于扩大乡镇(街道、“三区一城”)行政审批权限的实施意见》,将区级部门下放权力事项、站所延伸事项纳入乡镇(街道)委托事项、驻场办理事项库;重新梳理完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形成62个主项,6个子项的目录清单;开展乡镇(街道)办事事项信息的“线上线下”一致工作的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三区一城)对区级部门委托下放和站(所)延伸下放事项进行具体事项信息的完善及推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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