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落实“三个责任”加速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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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虞区召开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推进会,通过落实好“三个责任”,全面铺开面上“四个平台”建设工作,让基层群众尽快享受到基层治理体系改革红利。 一是“软硬兼施”落实乡镇主体责任。崧厦镇、梁湖镇两个试点乡镇提炼试点工作经验,将标示标牌、工作职责、运行机制、组织机构、考核办法等资料编印成册,供其他乡镇学习借鉴。其他乡镇充分利用基层换届间隙,落实集中办公场地,采购办公设备、电子屏等硬件设施。会上,也对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提出了能早则早的要求,在3月底前构建完成。 二是“条块结合”落实业务部门指导责任。四个平台的业务牵头部门多次赴乡镇调研对接,将条线上的业务工作与“四个平台”在乡镇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结合,因地制宜出台分类指导方案。目前,便民服务平台指导方案已于2月底出台,并由区府办发文实施,其他3个平台业务指导方案初稿已经形成,正在报请区府办审核印发。 三是“点面兼顾”落实编办牵头责任。一方面,编办通过前期调研、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帮助试点乡镇完善一个综合指挥室、两个考核办法、三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试点成果。另一方面,加强对面上工作的统筹协调,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四个平台”建设进度,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乡镇在“四个平台”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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