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实施“三到位”做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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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绍兴市通过实施“三到位”做好全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截止3月31日,全市2151家登记事业单位法人除2家涉密单位申请不公示外,全部在绍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或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率99.9%。具体做法: 一是准备工作到位。及时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提前做好相关工作,摸清应公示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为事业单位能顺利完成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作好充分准备。 二是指导服务到位。为确保“国家系统”和“省系统”顺利切换,不影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进度,及时下发《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切换通知》,登记管理机关由专人负责解答咨询,提供网上操作技术指导和全程咨询服务。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限时办结制度”,着力实现“最多跑一次” 优化服务。 三是公示责任到位。明确事业单位是公示主体,对年度报告真实性负责;主管部门负责保密审查,要求公开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由分管领导签署审查意见;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监督工作,对于年度报告书上所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信息与证书上登记不一致、开办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的,严格执行先申请变更登记后公示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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