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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编办“三个优化”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日期:2017-04-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嵊州市编办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日前,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编办通过“四个优化”,顺利完成2016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优化技术,集中公示。首次使用浙江省自主开发的浙江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进行年度公示工作,利用“公告制作”功能及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将各主管部门分散公示改为登记管理机关集中公示,更好地规范了格式,提升了公示的实时性与可查阅性。嵊州市共完成357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所有事业单位换发和更新新版证书,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0%全覆盖。

  二是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分别以纸质文件和电子稿形式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度报告公示的对象、时间、内容和程序。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安排为8个周次错峰开展,确保公示工作的有序进行。在政府门户网站、QQ群上传《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范本)》和自行编印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加强交流、对接和指导,为公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是优化流程,只跑一次。按照先网上、再现场的办理方式,在不降低材料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最多跑一次”具体操作过程中,在材料通过网上审核时发送短信至经办人手机,并且仅在通过审核后开放表格下载功能同时增加审核通过水印,事业单位签署委托意见后,将由登记机关统一将材料在网上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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