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编办“三步走”做实“四个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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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编办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分“三步走”扎实开展“四个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体系改革。 一是倒排时间确保提前建成。在前期调研全面了解全区各乡镇、街道的基础上,按照4月底前全面建成的要求和“能早则早”原则,借鉴崧厦镇、梁湖镇两个试点乡镇试点工作经验,通过召开推进会、座谈会、协调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对各乡镇、街道分三批进行督促指导,做到场所落实、设施完善、图表上墙、人员到位,并做好台账资料积累。截止4月底,全区20个乡镇(街道)全面建成“四个平台”。 二是健全机制推动实质运行。指导乡镇、街道建立“2+5+3”等十项运行机制,包括2个会议制度(“四个平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小组工作机制),5个运行制度(综合指挥室、综治工作平台、市场监管平台、综合执法平台、便民服务平台等5个运行管理制度),3个考核制度(派驻机构、网格工作、便民中心人员等3个考核管理办法),特别是将派驻机构人员考核管理作为推动部门力量下沉、权力下放的关键点和突破口,推动派驻机构服从乡镇指挥、听从平台号令。 三是组织考核做好查漏补缺。制定出台《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考核办法(试行)》,从区编办、区政法委(综治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便民服务中心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已建成“四个平台”的乡镇街道开展检查考核,确保全区各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有效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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