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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坚持“四原则”全面推进市与越城区事权调整改革工作

日期:2017-07-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编办

  

  为贯彻落实绍兴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域协同发展、大市区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理顺市本级与越城区相关事权,绍兴市坚持“四原则”,抓住“四关键”确保事权调整工作顺利推进,目前机构编制、人员划转和事权移交承接等工作已基本到位。

  一是坚持“三区同权”原则,抓牢“依法”这个关键。此次事权调整以“三区”同权、同职、同责为目标,按设区市和区县级政府法定职责为依据,对照权力清单,将应由区县级政府承担但目前仍由市级部门承担的城市建设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三大领域20项管理职能涉及的753项权力事项划归越城区。从事权回归角度,进一步明确、强化主城区职能优势,改变以往“强市弱区”的格局,助推三区均衡发展。

  二是坚持“职权明晰”原则,抓牢“理顺”这个关键。以往市与区因权责不明,容易出现“山阴不管、会稽不收”的尴尬局面,造成日常管理的“真空”,特别涉及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推诿扯皮现象屡见不鲜。此次改革,通过科学合理界定市区两级管理范围、对象和具体事权,使职责划分更为清晰明确。今后,市本级主要承担设区市权力事项和全市层面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业务指导、行业管理、监督检查、跨区域协调处置等职责;区级部门主要承担市辖区内县级权力事项。

  三是坚持“保障匹配”原则,抓牢“接住”这个关键。为确保事权调整接住管好,市区两级及时对接,共同编制完成事权移交承接清单并签订备忘录,同时就机构编制和人员划转、资产经费划转等方面达成共识。

  四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抓牢“平稳”这个关键。本次事权调整涉及面广、人员众多,为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各牵头部门把握关键环节,抓住改革难点,及时制定划转人员干部人事管理、资产经费保障等各项配套政策,做到统筹兼顾,相互跟进,使各项工作推进有章可循,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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