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编办“四举措”助推生态环保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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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编办着力促进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四举措”实现人员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积极助推生态环保工作。 一、以“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为突破,厘清生态环保职责边界。全面梳理区环保局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目前共公布环保局权力事项249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221项。详细解构区环保局部门职责,将“三定”规定中的15项部门职责细分为94项具体工作事项并明确事项责任科室。同时,借力责任清单梳理工作,明确了生态环保职责中涉及农林、水利、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24个部门的18项职责边界事项,制定包括“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监管”等在内的10个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并向社会公布。通过对权力职责的梳理明确、职责边界的确定规范,进一步强化了环保部门的生态监管职能。 二、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提升生态环保审批效能。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要求,梳理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库事项20项,占区环保局除行政处罚外其他28项行政权力的71.4%,其中6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配合“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将2个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投资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审批效能。 三、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优化生态环保执法体系。梳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职权及其具体处罚事项目录31项,根据绍兴市统一部署,已划转9项,剩余22项分步划转。将环境保护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列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设置23个驻地中队,同时发文明确在各乡镇(街道)建设发展办公室增挂“综合执法办公室”牌子,会同驻地中队加强环境保护等行政职权。 四、以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为依托,整合生态环保一线力量。建立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综合执法、国土、环保、安监等与综合执法关系密切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执法平台协调组,强化基层一线执法巡察和现场监管等方面的协作。以乡镇综合执法中队为主体,整合包括环保在内,以及国土、规划、安监、水利等相关条线的行政执法力量,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完善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全区的1091个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员3115名,加强生态环保一线力量。落实区乡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统一协调指挥的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实现执法资源充分整合、执法队伍统一指挥、执法效能不断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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