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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编办坚持“四个注重”深入推进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

日期:2017-07-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柯桥区编办

  

  为切实增强基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柯桥区在今年4月底全面建成镇(街道)“四个平台”并投入试运行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四个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了“权责清晰、功能集成、扁平一体、运行高效、执行有力”的新型基层智慧治理格局。

  一是注重规范引领,实现标准化建设。出台“四个平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规范化建设要求。编印《“四个平台”建设标准化手册》,对“四个平台”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建设要求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同时,围绕场地建设标准化、标志标牌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制度流程标准化四个“标准化”,高标准建设了综合信息指挥室,统一了“四个平台”工作职责、运行流程、管理制度、网格公示牌等标识标牌。

  二是注重扁平管理,实现一体化运作。各镇(街道)均设立综合信息指挥室,代表镇(街道)党(工)委、政府统筹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及辖区内各条块的管理服务力量。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全方位多层次的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综合指挥平台。通过三级联动,有效减少了管理层级,实现了扁平化、精细化管理。

  三是注重集成创新,实现智慧化治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专门开发“四个平台”综合信息系统,实行“四个平台”功能模块和其他功能模块的“4+X”的功能集成模式。并通过整合相关部门APP,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信息,统一纳入到“四个平台”系统,构建了信息全覆盖的“大数据”体系,实现“四个平台”信息“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真正实现了智慧化治理,有效减轻了基层网格员工作负担。

  四是注重条块融合,实现属地化管理。实行派驻机构属地管理,派驻机构正副职以属地管理为主,人事任免程序启动前由派出部门会同镇(街道)商定人选,未经镇(街道)党(工)委书面同意,不得任免。派驻机构人员的年终考核奖,参照属地镇(街道)的标准执行。推动部门职权和人员力量向镇(街道)下移,实现派驻机构与镇(街道)职权和人员力量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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