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订全市行政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协调全市行政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各类开发区行政体制改革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有关专项改革事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研究起草有关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协调市直各部门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协调市直各部门与县(市、区)的事权划分;审核市直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和县(市、区)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市、区)党政工作机构设置;审核市级部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参与审核在市直机关单位工作不占用本单位行政编制的人员数额;参与监督检查全市行政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参与审核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类别和编制;指导各级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在机关单位工作但不占用本单位行政编制人员的总量控制工作;协助管理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设在我市的行政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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